8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化橘红、地黄、麦冬、天冬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这标志着产自茂名化州市的道地中药材化橘红“药食同源”得到认定,化橘红产品能够进入更多的销售领域。
公告显示,本次公布的4种新增食药物质,主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药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充分考虑其在我国的传统食用情况、地方需求以及国际管理经验,并经试点生产经营和风险监测,综合论证确定。
公告明确,化橘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芸香科植物化州柚(Citrus grandis ‘Tomentosa’)或柚(Citrus grandis(L.)Osbeck)的未成熟或近成熟的干燥外层果皮。化橘红在广东、广西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方法为泡茶、煲汤、炖肉、入菜、传统方式制作饮料、糖果、蜜饯果脯和糕点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化橘红正式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将有力促进“化橘红之乡”化州三产深度融合发展。此前,尽管化橘红具备“药食”两用历史,在《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中有收录,但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却没有收录。因此,化橘红法理上仅限于药用,尚不能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导致化橘产品类别不丰富,产业链有待延伸,产品推广和销量受限,未能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的拉动作用。
鉴此,茂名和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推动化橘红增补进入食药物质目录申报工作,于2020年年底筹划,2021年初启动,2022年起全面大力推动,开展各项化橘红安全性评价工作,直至此次化橘红“药食同源”得到认定。
化橘红素有“南方人参”之称,是化州独有的中药材和地方资源,明清时期被列为宫廷贡品,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被广东省列为立法保护的岭南八大道地药材之首,是“中国四大南药”和“十大广药”之一。目前化州已成功申报化橘红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市化橘红种植面积超13万亩,年产鲜果6万多吨,干果1.2万多吨,从事化橘红产业人员超35万人,种植、加工、销售企业达1542家,全产业链年产值超过102亿元。此外,先后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 化橘红质量等级》等10项地方标准,构建广东省化橘红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省级科技研发中心,创建1个化橘红产业“博士后工作站”,取得国家专利技术30多项、欧洲发明专利4项、国家保护处方3项。
近年来,化州市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引导第三产业逐步实现主体多元化、业态多样化、设施现代化,焕发产业新气象。下一步,化州市将全力推进化橘红三年种植面积倍增等7大行动,力争4年内化橘红全产业链产值突破200亿元,10年内突破千亿元。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茂名化州市培林橘红种植专业合作社社长廖志略说,化橘红“药食同源”得到认定,打破了产业发展瓶颈,其产业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活力。在化州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化橘红产业走进多元化开发的时代,在医药、保健、膳食方面的应用将会得到更广泛的发展,产业链条将得到延长。
“将打破化橘红出口瓶颈,推动化橘红走出国门。”廖志略说,合作社正在申请化橘红出口备案,因为药物的特性,需要满足许多条件。随着“药食同源”特性得到认定,可以按照食品申请,将更容易满足,进一步宣传中医药文化和非遗,增强化橘红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