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5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期)显示,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铂大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漳州台商投资区杠杠食品有限公司出品、重庆川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欣食品公司”)制造的1批次去骨凤爪(百香果味)(生产日期/批号:2021-06-27),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60000CFU/g、100000CFU/g、65000CFU/g、970000CFU/g、37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经了解,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川欣食品公司近三年已多次曝出食品质量问题,且集中表现在菌落总数超标。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10月15日发布的2021年第七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显示,标称重庆川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去骨凤爪(柠檬味)(生产日期/批号:2021-06-21)、去骨凤爪(百香果味)(生产日期/批号:2021-07-15)、去骨凤爪(百香果味)(生产日期/批号:2021-07-17)均被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2020年4月9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4期)显示,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土城蓉遵高速正通服务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川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自家泡凤爪(辐照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19/7/5),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19年12月27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597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4号)》显示,邵阳市双清区太黄商行销售的、标称重庆川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自家泡凤爪(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19-06-03),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相关资料发现,川欣食品公司在行政处罚方面也有多项记录。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川欣食品公司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3次(2019年至2021年)。
例如,川欣食品公司因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于2021年1月15日被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管局罚款0.05万元。据悉,该局于2020年10月16日与2020年10月19日分别收到投诉举报人的书面举报称:2020年9月25日在成都懿润百货有限公司购买的重庆川欣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5月12日生产的“双口福”香辣凤翅(辐照食品)的能量值标注为1150千焦/100克,实测应为858千焦/100克。该局执法人员通过《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问答(修订版)第(二十三)条关于能量及其折算,计算出川欣食品公司的产品能量值应为858千焦/100克。川欣食品公司标注的能量值与实际能量值有误,其无法提供2020年5月12日生产产品的营养成分表检测报告。该公司涉嫌虚假标注营养成分。
再比如,川欣食品公司因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于2020年9月27日被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管局罚款0.8万元;该公司因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于2019年12月16日被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