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宁夏滢宏盛牛羊肉食品有限公司因未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段永刚、员工王慧明知涉案食品超过保质期但未进行显著标示,属于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被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决定给予警告;责令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段永刚、员工王慧改正其违法行为,因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段永刚2023年从公司取得的收入并未实发到手,故决定对当事人的员工王慧处以上一年度从该公司取得收入的1倍罚款,计31473元人民币。
据公告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三)“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标示或者存放,或者未及时对上述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之规定,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决定给予警告。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段永刚、员工王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一)故意实施违法行为;”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段永刚、员工王慧改正其违法行为,因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段永刚2023年从公司取得的收入并未实发到手,故决定对当事人的员工王慧处以上一年度从该公司取得收入的1倍罚款,计31473元人民币。
宁夏滢宏盛牛羊肉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了食品安全违规行为。罚款金额为31473元人民币,警告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