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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特殊食品专区(专柜)不专”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食品与普通混放销售专项整治
为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特殊食品销售行为,整肃特殊食品市场秩序,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即日起至9月底,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区内在营商超、母婴店、药店销售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为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依据,一是查看特殊食品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是否设置特殊食品销售专区,并明确设置特殊食品“专区标识”;二是检查经营者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三是检查经营场所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其他食品是否混放销售,特别是对在设立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区(专柜)中,摆放“普通食品”“运动饮料”“中药饮片及药品”等;在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专区(专柜)中摆放“营养保健品”“0段奶粉、4段奶粉”“中老年奶粉”“孕妇奶粉”等非婴幼儿配方食品等行为重点查看;四是检查销售人员是否对特殊食品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等。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特殊食品经营者64家次,发现存在未设置销售特殊食品“专区标识”的问题6家次,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指导,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该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督促相关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殊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和经营水平,推动特殊食品消费秩序稳定向好。(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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