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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盛联赞食品商行被罚款3000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顺德区盛联赞食品商行因擅自经营卷烟零售业务,被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罚款人民币3000圆整。
根据公告内容,经查,当事人在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大约从2024年2月24日开始,擅自经营卷烟零售业务。截至案发日2024年2月26日,当事人共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以下8个品种规格、合计39条卷烟,但尚未售出即在2024年2月26日被佛山市顺德区烟草专卖局全部查获。以上8个品种规格、合计39条卷烟,经佛山市顺德区烟草专卖局依法抽样并委托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鉴别检验,根据该检测站出具的《卷烟、雪茄烟鉴别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YBGZW202402539),检验结论均为真品卷烟;后经佛山市烟草专卖局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小组核价,以上8个品种规格、合计39条卷烟的总货值为9740元。当事人的违法经营总额也即有9740元。
佛山市顺德区盛联赞食品商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决定对佛山市顺德区盛联赞食品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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