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食品安全治理举措,近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食品生产监管领域实施“预警触发式”监管模式。
近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发现一条本地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位于高新区的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海产制品在外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检中存在不合格项。由于该企业属A级监管等级食品生产企业,市市场监管部门在确认为有效预警后,第一时间启动食品生产领域“触发式”监管。
接到预警指令后,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监管人员对触发预警的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实施的现场检查)。
针对触发预警的因素,监管人员重点检查了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内容,并从加强原料把关、改进生产工艺、严格产品检验等方面,对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帮助企业及时控制风险,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为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先期在全省率先出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与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全面归集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和社会监督信息等19类企业信息,将食品生产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
据统计,大连市现有19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A级食品生产企业共有800多家。
近日,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A级食品生产企业,出台《关于在食品生产领域开展预警触发式监管的指导意见》,在明确两年全覆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划定预警防线,做到无事不扰。当A级食品生产企业出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等7类预警情形的,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检查。
对出现一次预警的企业,由属地市场监管局按照预警风险因素,可全项或选择部分检查项目,开展“飞行检查”。对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两次以上或同时触发多项风险预警的企业,明确规定提高检查层级,由各基层局按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全项目开展“飞行检查”。
同时,为减少对食品生产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明确触发预警的食品生产企业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部署的专项检查或治理工作重合的,一并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市场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不必要的干扰。
根据《指导意见》,其他风险等级的生产企业按照原有监督检查要求开展监管。通过分类施策,推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由“经验判断”向“数据分析”转变,进一步引导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级,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