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店内购买的面包,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这符合要求么?”如今,成都街头的各类特色面包房越来越多,但有市民反映,这些面包店中,有的加工和销售地点并不在一个地方,包装袋上也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这样如何保证它的新鲜?”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走访部分面包店发现,多数面包店内生产的现烤面包均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对于现制现售食品标识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但在监管过程中鼓励经营者标明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信息,便于消费者参考。
1月14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来到庆云北街一家名为“RAN BAKERY”的网红面包店,看到店内的面包均由塑料袋包装,但包装上并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店内工作人员表示,当天的现烤面包还未全部制作完成,现在可以售卖的是之前制作的面包。记者询问其中一款已包装好的面包,店员说,这款面包是13日生产的,保质期两天。
下午1点左右,记者再次来到该店,现烤面包已用塑料袋包装完毕,但包装上同样未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通过观察,从包装上,当天现烤的面包和之前制作的没有什么区别,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只能通过主动询问店员得知。不过在店内售卖的果酱上,却标注有配料和食用时间。
在一家名为“马佐家面包”的面包店内,销售的现烤面包也未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而当记者询问商品信息时,店员称,目前售卖的现烤面包都是当日制作的。
同样的情况,也在知名连锁面包店内存在。位于庆云北街的“好利来”蛋糕店内,记者在货架上看到了许多现烤面包,也没有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的标牌。店员表示,这些面包都是当天烤制的,保质期只有两天。而在店内售卖的其他包装完好的商品上,均标明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配料等信息。
那么,为何现烤面包上不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好利来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好利来售卖的现烤面包,均是当天生产当天售卖,对于当天未售卖完的现烤面包,也将在当天进行处理。所以在现烤面包上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而对于售卖时间超过一天的商品,都会在包装袋上明确标注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在成都经营烘培店的黄女士向记者透露,现烤面包由于使用材料和制作方式,并不适合长时间保存。并且如果售卖的现烤面包超过了最佳食用时间,在口感上会变差,所以一般店家在销售时,都会遵循“当日生产当日售卖”的原则,并在销售时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
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针对面包店销售的现烤面包食品安全问题,将根据经营者经营范围的不同,按照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两种情况进行监管。如属于散装食品,经营者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对于现制现售食品标识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在监管过程中鼓励经营者标明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内容,便于消费者参考。由于市场上各面包店具体情况存在差异,在监管过程中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予以规范。
同时,该负责人建议,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对商品食品安全问题存在质疑,可以拨打12345进行咨询、投诉。
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认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等内容。即便是散装类食品,需要在总的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蛋糕、面包类的食品,因为有预包装条件,且店铺内也有预包装的食品销售,所以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宏宇认为,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对于现做现卖食品进行明确定义,但根据《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第五条(三)款第7项规定:检查现做现卖食品(面食、糕点、腌卤、凉拌菜等)经营者的原材料合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QS质量认证等)、原材料进货台账(票、证装订或粘贴均作为进货票据式台账)。看现做现卖食品经营者有无原材料合格证明文件和原材料进货台账,在检查中发现经营者经销的现做现卖食品无原材料合格证明文件和原材料进货台账的,检查人员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整改。据此,面包店现烤面包应当按照现做现卖食品监督检查,且主要对其原料有质量检测要求。(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邓文博 摄影报道)